7/30(台北場)-【115年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工廠智慧化防災技術提升計畫】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

課程說明:

一、    辦理目的:
為強化製造業風險管理能力與企業營運韌性,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推動「工廠智慧化防災技術提升計畫」,結合產業資源,持續推廣風險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智慧防災或新科技應用等相關之宣導活動,協助事業單位建立制度化、可落實且可持續精進之管理能力。
考量我國製造業以中小企業為主,中階管理人員於制度推動、風險監控及跨部門協調等面向扮演關鍵角色,爰規劃辦理本系列中階主管安全管理實務宣導會,聚焦「ESG與永續發展」、「CSR與公司治理」、「永續報告與指標」、「職場安全管理」及「智慧製造與工業安全」等主軸。課程內容將結合企業治理實務、智慧化管理工具及產業案例,協助學員瞭解企業於風險管理、職場安全、永續資訊揭露及公司治理等面向之推動重點,強化中階主管於風險預防、現場管理及危害應變等實務能力,提升企業管理效能與營運韌性。
本次宣導會聚焦「永續報告與指標」,將透過 SDGs 永續發展目標與職業安全衛生之關聯性說明,介紹企業於職場安全、健康促進及永續治理面向之推動方向與發展趨勢;並結合企業管理經驗及永續揭露實務,分享企業於職安衛管理、風險預防及永續績效揭露之執行重點與導入模式,進一步探討企業於推動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過程中可能面臨之挑戰與因應策略,協助中階主管掌握風險辨識、事故預防、自主管理及跨部門協調等核心觀念,提升企業於安全管理、永續治理及持續改善等面向之執行效能,以強化整體職場安全與企業營運韌性。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執行單位:化學品運作安全聯盟
協辦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三、    參加對象:
參加對象以六大重點產業,包括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金屬製品製造業、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以及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等,與其他製程涉及化學品運作之產業中階主管為主,包含工程師、課長、主任及管理師等相關管理與專業人員;另以化學品運作安全聯盟成員為優先參與對象。
四、    聯絡方式::
(一)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 陳小姐
Mail:yjchen2@mail.isha.org.tw
(二)    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 龔小姐、蔡小姐
電話:02-2703-3500#137、#201
Mail:ijkung@cnfi.org.tw、wctsai@cnfi.org.tw
五、    課程資訊
(一)    課程報名:

 

課程名稱與簡介

講師資訊

主題類型:永續報告與指標

講師:

黃林誠講師

現職:

台灣電路板協會(TPCA)永續委員會 顧問

 

 

 

主題名稱:職場永續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實務建議

內容大綱:

  • SDGs永續發展與職業安全衛生目標

台北場

日期

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13:30-16:30

地點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職業訓練研究發展中-1101教室(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1樓)

名額

40人為原則,額滿將提前結束受理報名


(二)    議程:

時間

議程

13:30~13:40

開場致詞暨計畫資源分享

13:40~14:30

職安衛與經營面向關聯性/國內外永續發展之發展現況與趨勢

14:30~14:40

休息

14:40~15:30

職場永續安衛健康與安全SDGs揭露關聯性

15:30~15:40

休息

15:40~16:30

職安衛與GRI連動與水準提升/ Q&A

賦歸


六、    交通方式:
(一)    捷運:捷運大安站(文湖線、淡水信義線)
4號出口-斜對面,臺灣企銀樓上
6號出口-過馬路往"信義路三段"方向,臺灣企銀樓上
(二)    公車:
1.捷運大安站(信義):0東、20、22、41、88、226、588、1503
2.捷運大安站(復興):41、74、226、685
3.大安高工:74、278、278(區)、S33(懷恩公車)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主辦單位保有報名審核及調整參訓名單之權利。
(二)    本技術訓練由產發署全額補助,並提供餐點及講義。
(三)    會場內禁止飲食。
(四)    會場備有茶水供學員使用,現場不供應紙杯,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五)    課程結束前,將提供課程滿意度問卷調查,請記得於下課前填寫完成。





    報名注意事項

    一、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下稱本會)為提供課程報名相關服務,並確保報名學員之利益,將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報名學員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學員電子郵件帳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特徵、服務機構、職稱、戶籍地址、通訊住址、行動電話、學校紀錄、受訓紀錄、職業、產業特性及資格技術等。

    二、報名學員就其個人資料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三、報名學員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或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所定之權利,但報名學員提供資料不足或有其他冒用、盜用、不實之情形,可能將不能參加相關課程及影響各項相關服務或權益。

    四、在學員就其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之規定,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請求刪除前,本會得依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於個人資料提供之範圍與目的內使用該等個人資料。